各實驗室、中心:
為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、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産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紮實推進我校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,全面組織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信息填報工作,根據蘇教辦科函〔2021〕5号《關于做好“江蘇省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信息系統”填報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,全面提升危險源的規範化治理、精準化治理、信息化治理效能,切實有效管控實驗室各類危險源安全風險,學校決定開展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摸底排查專項行動,我院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重點
(一)管控化學品(包含劇毒化學品、民用爆炸品、易制毒化學品、易制爆化學品等);
(二)非管控化學品;
二、總體要求
各實驗室須建立健全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系,完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數據台賬,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工作,确保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,堅決杜絕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。
三、排查内容
(一)劇毒化學品和民用爆炸品
1.實驗室是否存在劇毒化學品和民用爆炸品;
2.采購是否經學校審批,并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;
3.核實采購人、供應商、購買時間、使用人、使用台賬、庫存量和用途等台賬信息;
4.是否按照規範要求進行存儲,是否配備保險櫃和監控,是否落實雙人雙鎖,是否有防盜門和防盜窗。
(二)易制毒、易制爆管控化學品
1.采購是否經學校審批,是否從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申報購買;
2.是否建立存儲使用台賬,是否登記存量和使用流向,是否做到賬物、賬賬相符,台賬登記是否規範、整潔、清晰;
3.是否存儲于專用防腐存儲櫃内,是否嚴格落實雙人雙鎖管理,是否配備視頻監控。
(三)非管控化學品
1.是否建立化學品動态使用台賬;
2.化學品是否有序分類存放,符合配伍禁忌規範要求。
四、工作安排
(一)實驗室自查(3月24日-4月6日)
各實驗室對危險化學品開展地毯式、拉網式大排查,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的類别、名稱、數量、存放地點、用途及使用情況。具體工作任務包括:
1. 各涉化實驗室(以房間為單位)填報附件2《危險化學品統計表》,包括本實驗室管控化學品、非管控化學品。(管控化學品嚴格對照《劇毒化學品目錄》、《民用爆炸品目錄》、《易制毒化學品名錄》、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》核對,見附件3)。
同時,各涉化實驗室(以房間為單位)應将所有化學品櫃(含儲存化學品的冰箱和幹燥櫃等)進行逐一編号,對每一層進行分區編号(編号方式實驗室可自拟,如B1-101實驗室安全櫃可編制為B210101),并對櫃子、每層和分區進行明确标識。
化學品嚴格分類整理放置,做到同一種化學品放置在同一區域,強酸與強堿、強氧化劑與強還原劑、相互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的化學品分開存放。所有櫃門上張貼《危險化學品統計表》相關内容(附件1),今後每月至少更新一次。
(二)學院核查(4月7日-4月17日)
學院成立專項工作小組,對所有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摸底排查情況進行逐一核查,确保危險源信息和化學品清單準确無誤,做到賬物相符、賬賬相符。對于自查不到位的實驗室,及時督促落實整改。于4月15日前将《危險化學品統計表》(附件2)電子版發送至804004@njucm.edu.cn,紙質版經學院分管領導簽章後報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B12-F101(聯系人:徐霓,聯系電話:025-85811837)。
(三)學校專項督查(4月18日-4月23日)
學校對實驗室危險源摸底排查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,對于仍然存在問題的實驗室,視情況給予暫停化學品采購審批,封停實驗室1-4周,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等處理,整改到位後方可繼續開展實驗。對于組織實施不得力、摸底排查不到位、工作效果不明顯的學院(單位),學校将根據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負責人予以嚴肅追責問責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盡快準确梳理危化品。
2、各科研實驗室于3月31日前将《危險化學品統計表》(附件2)電子版發送至卞雅瓊老師處bianyaqiong@163.com,紙質版經安全負責人簽字後報B1-320。
3、教學實驗中心、分析測試中心各實驗室統計工作于3月31日前完成,由戴小斌老師統籌。
4、注意統計表中有多個表單,按照實際情況依次填寫。
附件:
附件1.蘇教辦科函〔2021〕5号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《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信息系統》填報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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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