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生證補辦流程:
1、學生本人在省級報刊(省内公開發行)刊登遺失聲明。
2、學生本人填寫“學生證補發申請書”(見附件),并按要求填寫完整内容、簽字、蓋章、粘貼報樣。
3、帶1寸近照,現場審核、并填寫學生證相關信息。
4、每月25日後第一個周五集中發放補辦學生證。
二、火車優惠卡使用,鐵道部有以下規定:
1、火車優惠卡僅供學生寒暑假(回家探親休假)購買學生票時使用;
2、優惠卡每年需充磁一次(每學年可乘車4次);
3、學生在校期間隻能購買一張火車優惠卡,如因遺失、損毀等原因造成不能購買學生優惠票者,責任自負。
三、火車優惠卡充磁:
在各學院學工辦。
四、火車優惠卡補辦:
每年新生優惠卡辦理結束後會有少量結餘,有遺失的學生可辦理,因數量有限,辦完即止。
因2011級以後學生火車優惠卡需導入信息,所以補辦需與每年新生入學領證同步,請遺失者自行關注教務處通知;2011級以前的學生可與辦理學生證時同時進行。
五、學校辦理地點:行政樓215,學籍與注冊管理科考試中心。
六、辦理時間:每周周五。